嘉兴市多措并举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来源: 作者: 更新于:2018年01月03日 10时 阅读:0
一是明确定位,坚持“支农支小”导向。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基础作用,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化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坚守融资担保主业,单户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担保额不超过500万元,户均担保额不超过300万元,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1.5%。
二是整合资源,增强机构资本实力。各级财政要根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运作情况,逐步增强其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担保能力。2017年底前,各县(市)确保组建一家注册资金1亿元(含)以上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本级对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合并,通过市、区合力,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扩大资本规模。
三是加大扶持,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推进银担合作,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情况纳入市政府对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将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财政补偿补助比例由0.3%提高至0.5%,单家融资担保机构补偿补助限额由最高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鼓励融资担保机构突出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服务,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的担保业务在普惠政策基础上再给予0.3%的风险补偿补助。首次建立代偿补助机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符合条件的代偿损失给予最高50%的代偿补助,增强融资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四是优化体制,实行绩效考核单列。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或取消盈利要求,适当提高代偿风险容忍度。建立以担保费率、放大倍数、在保余额、代偿率、损失率、服务质量等为指标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结果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管理层薪酬挂钩。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